叉車作業(yè)流程及技巧
一、目的:
確保叉車作業(yè)的人員、貨物和設施設備安全。
二、責任
1、倉庫主管
1.1確保叉車操作員具備專業(yè)的資格;
1.2對叉車司機進行公司叉車相關(guān)作業(yè)要求的培訓。
2、叉車操作員
2.1作業(yè)中必須遵守本操作規(guī)定。
三、范圍
適用于成件托盤貨物進行裝卸、堆垛和短距離運輸作業(yè)。
四、操作流程:
1.叉車司機必須具備專業(yè)資格
1.1叉車司機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1.2入職前需接受公司叉車司機上崗課程的培訓并通過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2.叉車的日常檢查維護
2.1叉車作業(yè)前必須檢查的內(nèi)容:
A、叉車的外觀必須清潔干凈、無灰塵、無油漬、無擦傷痕跡;
B、叉車的輪胎應無損傷、胎紋無石子、連接軸無纏繞物;
C、蓄電池的外殼無裂紋、無水漬、底部無電解質(zhì)滲漏物;
D、蓄電池的電極惡夾板固定無松動;
E、電解液的液面不低于添加管的底部;
F、升降用的鏈條必須無裂紋并能保持良好潤滑;
G、門架滾動滑輪保持潤滑運行靈活;
H、傾斜油缸和門架鉸鈾的四個潤滑嘴必須有潤滑油潤滑;
I、貨叉的位置合適,與叉車的中心等距、貨叉釋放桿落槽就位;
J、制動系統(tǒng)必須靈活安全可靠,保持良好的制動性能;
K、前進后退踏板必須自由正常運行,自如控制速度;
L、各功能操縱桿能夠流暢運行,運行過程中無阻滯、無顫抖;
M、喇叭、倒車蜂鳴器能夠正常鳴號;
N、方向盤運轉(zhuǎn)靈活自如,起到正常的轉(zhuǎn)向效果;
O、電源及各種燈光能夠正常工作;
P、蓄電池的電量必須在滿電區(qū);
Q、前移式叉車蓄電池固定擋板的鎖定銷是否擰緊;
R、前移式叉車輸油管是否偏離滾輪槽溝并無漏油現(xiàn)象;
S、車測高齒形帶是否損壞;
2.2若發(fā)現(xiàn)上述檢查內(nèi)容的其中一項存在問題,則應在叉車的明顯部位注明禁止使用,并立即向叉車負責人匯報,設法加以解決,在問題未解決之前,任何人不得使用該叉車作業(yè);
3、蓄電池操作安全和注意事項:
3.1在蓄電池附近不得有任何明火,以防引燃空氣中的可燃氣體;
3.2蓄電池充電房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有利于可燃氣體的充分擴散;
3.3應穿戴護目鏡、防護手套和防護服;
3.4如有電解液濺入眼睛或皮膚,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并請醫(yī)生檢查、治療;
3.5蓄電池上不得放置外來的物體或金屬工具,以防短路的發(fā)生;
3.6起吊蓄電池時,應用適當?shù)牡蹙,防止損壞蓄電池的殼體和電纜插頭等部件,起吊后蓄電池不得傾斜;
3.7蓄電池的插頭、插座應正確連接,只有在斷電時,才可分開插頭插座的連接;
3.8蓄電池放電后,應及時進行充電,充電時蓄電池的溫度會升高10℃;
3.9蓄電池的溫度不可超過55℃,否則會降低蓄電池的壽命。因此,蓄電池在開始充電時的溫度必須低于45℃,如果大于45℃應等冷卻后再充電;
3.10蓄電池的放電不要超過總?cè)萘康?0%,經(jīng)常過度放電將降低蓄電池的壽命;
3.11充電過程必須完全,經(jīng)常斷續(xù)充電會損傷蓄電池;
3.12添加蒸餾水只能在完全充電后進行;
3.13如有電解液泄漏流入箱體內(nèi),應用清水稀釋后并用吸管吸干。
3.14先連接蓄電池與充電機插頭,后打開電源,8秒鐘后,充電機開始自動充電。
3.15均衡充電:均衡充電是對蓄電池治療性的充電方法,也是預防硫化的充電。均衡充電的作用是保證電池壽命容量。特別是在深度放電,或經(jīng)常處于充電不足狀態(tài)時,必須進行均衡充電。均衡充電在正常充電結(jié)束后進行,充電電流不超過5A/100h的額定容量。均衡充電過程中應檢查電解液的溫度。
3.16如果電池或充電機出現(xiàn)故障,必須及時通知叉車負責人。
4、叉車作業(yè)要求:
4.1 所有叉車司機必須服從叉車負責人的統(tǒng)一安排與調(diào)度。
4.2每日作業(yè)前必須對叉車進行全面檢查(操作系統(tǒng)、轉(zhuǎn)向系統(tǒng)、制動系等),并填寫日常檢查表。
4.3在日常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任何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叉車負責人或倉庫主管,并填寫好相關(guān)記錄。
4.4所有叉車司機作業(yè)時必須穿安全鞋、系安全帶,戴安全帽。
4.5叉車應嚴格按指定路線行駛,出入貨架區(qū)。
4.6叉車在交叉路口或轉(zhuǎn)彎處應減速慢行并鳴笛。
4.7當叉取的貨物阻擋視線時,應倒退行駛,前移式叉車嚴禁前進行駛。
4.8學員訓練時,不準擅自跨越培訓步驟,須經(jīng)指導老師考核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練習。
4.9嚴禁無證駕駛,有證而無實踐經(jīng)驗的學員需有指定合格人員在旁指導方可進行操作練習。
4.10在日常作業(yè)中,叉車叉取的貨物不能超過其核定載重量,叉幅盡可能擴大,保持貨物穩(wěn)定性,叉上貨物的位置與重心應有良好的平衡,鏟板與地面的距離保持在10-15CM之間。叉車在行駛過程中不能升舉或降下貨物。
4.11叉車行駛過程中嚴禁載人,舉起的貨叉底下嚴禁站人,不得舉起貨物作長距離運行。
4.12嚴禁超速行駛(庫內(nèi)行駛速度不超過5Km/h),起動前需緩慢,行駛中保持一定的車距,嚴禁超車行駛、玩耍式開車。遇到障礙物需繞道行駛。
4.13潮濕或易滑的路面需減速慢行。
4.14避免突然起動與停車,特別是載有貨物時,不允許急轉(zhuǎn)彎或急剎車。巷道內(nèi)轉(zhuǎn)變方向時,要等到完全停止升降后,再緩慢進行。
4.15叉車在舉升貨物或載貨行駛過程中,叉牙必須保持水平,稍微后仰。只有在貨物放入貨架完全平穩(wěn)后,貨叉方可前傾離開鏟板。
4.16車在作業(yè)過程中不準用單貨叉作業(yè);不準用貨叉挑翻鏟板、貨籠等方法卸貨;不準用貨叉直接鏟運危險品、易燃易爆品、劇毒品等貨物;不準用慣性力取貨;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的貨物;
4.17每日完工后,叉車應停放在指定區(qū)域并進行綜合檢查,無異常后,拉起手制動,取下鑰匙交叉車負責人處。
5、每班次叉車作業(yè)完畢后,叉車操作員應填寫《交接班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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